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资讯 > 正文

锦州市第八初级中学外墙面工程更正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1-8-1 15:00 点击:4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锦州市第八初级中学外墙面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锦州市第八初级中学
行政区域 锦州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7月31日 17:15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16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6-3790555
采购单位 锦州市第八初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三段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6-2199600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滨海新区海逸半岛10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6-3790555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第八初级中学外墙面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06-17 至 2021-06-23
撰写单位: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锦州市第八初级中学外墙面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700-032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第八初级中学外墙面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评审办法—附件3
更正内容:
1、(1)原招标文件:
投标报价:如果有效投标报价>5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最终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2分,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不足1%的插值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现修正为:
投标报价: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计算公式为:(Cmin/C)x30x100。其中,Cmin为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C为投标人的报价。
关于评标基准价的说明:供应商报价中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者不合理,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项目预算: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此项目的采购资金预算
除以上内容变更外,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22日 10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下载采购文件。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以及上传的响应文件和承诺电子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现场递交),承诺函(详见格式1)。
4、供应商未进入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jz.gov.cn/)“首页> 帮助中心> 下载专区>投标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416-2110841),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6、如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第八初级中学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三段3号 联系方式: 0416-2199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 锦州市滨海新区海逸半岛103-5号 联系方式: 0416-379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女士 电话: 0416-37905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