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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1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和公开相关信息公告

来源: 时间:2019-1-4 10:09 点击:761

近日获悉,南雄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1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和公开相关信息的公告》,公告中公开项目先期验收意见、项目先期验收监测报告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相关信息。公示期为: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29日。

详情如下:

关于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1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和公开相关信息的公告

2018年12月28日,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文〔2017〕第4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50号)等相关规定,自主召开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1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以下简称“项目”)先期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期环境监理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广州长德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2名技术专家组成。与会人员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查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认真讨论,#1机组建设内容、规模、工艺和环保设施等与环评一致,不存在重大变更,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要求,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烟气黑度达标排放,#1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符合环境保护先期验收要求。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通过#1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环境保护验收。

现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的相关规定,公开项目先期验收意见、项目先期验收监测报告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相关信息。

公示期为: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29日。

附件1:项目先期验收意见

附件2:项目先期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联系电话:0751-6961135)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