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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沙区本级储备粮承储招标采购项目A结果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2-4 09:02 点击:46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南沙区本级储备粮承储招标采购项目A
品目

采购单位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区域 南沙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2月02日 15:3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小姐、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0-89160956、020-89160781
采购单位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39053606
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89160956、020-89160781

一、项目编号:NS2022LS100005

二、项目名称:2022年南沙区本级储备粮承储招标采购项目A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7100吨普通大米):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7100吨普通大米):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一)根据《广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理采购业务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要求,依法进入我司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按以下计算方式支付服务费: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额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收费标准和项目采购预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交易服务费。2.收费标准:采购额货物类采购额≤100万元1.5%100万元<采购额≤500万元1.1%500万元<采购额≤1000万元0.8%1000万元<采购额≤5000万元0.5%5000万元<采购额≤1亿元0.25%1亿元<采购额≤5亿元0.05%(二)采购代理机构独立承担在组织招标过程中所有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三)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中标人向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交纳交易服务费,银行汇票、电汇、转账账号信息如下(请注明所中项目编号):户名: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20344999900100000749251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7100吨普通大米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0-39053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联系方式:020-89160956、020-891607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

电话:020-89160956、020-89160781

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