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了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妙岭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配出工程,电网投资达10226万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妙岭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配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发〔2018〕114号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妙岭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配出工程核准的请示》(宁电发展〔2018〕60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宁夏中南部地区大规模新能源电源汇集和送出需求,同意建设宁夏妙岭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配出工程(项目代码:2018-640324-44-02-007329),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二、项目建设内容
启明变扩建330千伏出线间隔一个,至妙岭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侧。新建黄河变~启明变Ⅰ回、宁安变~启明变Ⅰ回开断环入妙岭变330千伏线路,线路折单长度15.3公里,其中黄河/宁安侧同塔双回路长约2×2.5公里,单回路长约1公里;启明侧同塔双回段长约2×2.5公里,单回路段长约4.3公里,导线截面2×630平方毫米。新建妙岭变~启明变Ⅲ回33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46公里,其中同塔双回路单侧挂线4公里,单回路架设42公里,导线截面2×630平方毫米。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同心县,拟用地面积2.5271公顷,全部为线路塔基占地。
四、项目投资及来源
妙岭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配出工程静态投资10226万元(其中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用600万元),动态投资为10430万元。
工程建设资本金2086万元,占动态投资的20%,由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出资,其余部分申请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同心县住建局《同心县妙岭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配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134号)。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用地、环评、林评、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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